息的大衣,我记了整整八年。
从那天起,我像着了魔一样,追逐他的身影。
我打听他的学校,他的公司,他常去的地方,哪怕只能远远看一眼,我都觉得心满意足。他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像一条忠诚又卑微的小狗,不敢靠近,只敢远远观望。
他讨厌吵闹,我就收敛所有脾气,把自己变成一个安安静静的影子;他讨厌麻烦,我就从不给他添任何乱,哪怕自己受了委屈,也只会默默咽下去;他喜欢干净整洁,我就把所有能接触到的地方都收拾得一尘不染,只为了有一天,他能注意到我。
所有人都笑我痴心妄想,笑我不自量力,笑一个孤女居然敢觊觎陆氏的继承人。朋友劝我放手,亲戚骂我不知好歹,就连路边的陌生人,都对我指指点点。
我不在乎。
我什么都不在乎。
我只要能看着他,就够了。
我拼了命地努力学习,拼了命地让自己变得优秀,不是为了出人头地,只是为了能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我学礼仪,学穿搭,学打理家务,学处理文件,把自己打磨成他身边最合格、最听话、最不会反抗的人。
后来,陆氏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股价暴跌,内忧外患,他需要一段稳定的婚姻来稳住投资方,稳住董事会,稳住整个集团。而我,恰好是那个最合适、也最听话、最没有背景、最不会给他带来任何麻烦的棋子。
他找到我,在一个同样飘着小雪的下午,站在我租住的狭小出租屋里,眼神淡漠,语气没有半分温度,像在谈一笔无关紧要的生意。
“嫁给我,一年,我给你想要的一切。”
我看着他,眼泪瞬间就涌了上来。
我什么都不想要。
我不要钱,不要地位,不要陆太太的身份,不要任何人的尊重。
我只想要他。
所以我毫不犹豫点头,声音带着压抑不住的颤抖,却无比坚定:“我嫁。”
他没有丝毫意外,只是微微颔首,转身就走,仿佛我只是他完成计划的一个工具,连多余的眼神都不肯给我。
婚礼简单得可笑,没有宾客,没有祝福,没有鲜花,没有婚纱,甚至没有一枚戒指。
只有公证处的一份文件,和他身边助理一句冰冷的“陆太太”。
他全程冷脸,站在我身边,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仿佛身边站着的不是他的妻子,而是一个陌生人。
新婚夜,他没有回来。
我坐在空荡荡的婚房里,房间很大,装修奢华,却冷得像冰窖。我从天黑等到天亮,从满怀期待等到彻底绝望,桌上的热茶凉了一遍又一遍,客厅的灯亮了整整一夜。
佣人悄悄走到我身边,低着头,语气小心翼翼:“少夫人,先生去陪林小姐了。”
林小姐,林薇薇,他放在心尖上宠了十几年的白月光,是他从小护到大的宝贝,是他心里永远的第一位。
我早知道。
从我爱上他的第一天就知道。
可我还是自欺欺人,我骗自己,只要我够乖、够懂事、够隐忍,总有一天,他会回头看我一眼,会发现我才是那个一直守在他身边的人。
我为他学做饭,每天凌晨五点起床,研究他的口味,熬他爱喝的小米粥,做他爱吃的清淡小菜;我学打理家务,把别墅的每一个角落都收拾得井井有条,让他回家就能看到最舒服的环境;我学处理公司琐事,熬夜看文件,记数据,只为了能在他疲惫的时候,帮他分担一点点;我努力学做一个完美的陆太太,端庄、得体、安静、不争不抢。
他胃不好,是常年加班落下的毛病,我每天凌晨五点起床为他熬粥,温在锅里,等他起床就能喝;他加班到深夜,我整夜不睡,守在客厅,为他递上温度刚好的醒酒汤和热毛巾;他生病发烧,我衣不解带守在床边,三天三夜没合眼,喂药擦身,寸步不离;他被对手暗算,设下鸿门宴,我替他挡酒,一杯接一杯,喝到胃出血,替他挨刀,手臂上留下一道永远的疤痕,替他扛下所有流言蜚语,任由外界骂我攀高枝、骂我不知廉耻。
我把自己低到尘埃里,以为能开出花来。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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