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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言情《为救白月他亲手噶了我主角分别是昭月参作者“七安qa7”创作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剧情简介如下:《为救白月他亲手噶了我》的男女主角是参七,昭月,陈世这是一本古代言情,追妻火葬场,打脸逆袭,白月光,救赎,虐文小由新锐作家“七安qa7”创情节精彩绝本站无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02561章更新日期为2026-01-24 17:47:05。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为救白月他亲手噶了我
主角:昭月,参七 更新:2026-01-24 1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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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天取经路上的一颗人参果。孙悟空打翻人参果树那天,我意外掉落,
被一个路过的凡人书生所救。我化为人形,嫁给了他,助他功成名就,
甚至不惜耗损本源为他续命。可后来,他遇到了下凡历劫的嫦娥仙子。为了给嫦娥治病,
他听信谗言,说我的血肉能医治百病。他亲手将刀刺入我的心脏,取我心头血。我看着他,
笑了,我的本源,是人参果。他不知道,他亲手杀死的,是自己一步登天的仙缘。
**正文:**1我叫陈世安。当朝宰相。但我疯了。京城的人都说,陈相是读书读傻了,
权势滔天时,竟亲手杀了自己的发妻,只为取一碗心头血去救一个不相干的女人。
他们说我是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说。他们错了。我不是为了传说,我是为了我的昭月,
我的公主。可我也是为了一个传说,一个我当时不知道的,关于长生不老的传说。
我跪在冰冷的地上,手里捧着一捧黄土。这是参七留给我最后的东西。
那把淬了毒的匕首刺入她心脏时,她没有喊疼。她只是看着我,笑了。“陈世安,
你可知我是谁?”血没有涌出来。她的身体在我面前变得透明,光芒散尽后,
只留下一枚干瘪的果子,和一碗盛在玉碗里的,还温热的心头血。
一股异香瞬间充满了整个房间,那香味霸道地钻入我的四肢百骸,我身上的旧疾,
那些年赶考时落下的病根,在这一刻全部消失了。我感觉自己年轻了二十岁。
可我却感觉不到一丝喜悦。我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疼得我无法呼吸。
我听见她最后的声音在耳边回响。“我是万寿山五庄观的人参果,闻一闻,
就能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能活四万七千年……”“你为了一个凡间女子,
杀死了自己的仙缘。”仙缘。这两个字,像一道天雷,把我劈得魂飞魄散。我端着那碗血,
疯了一样冲向皇宫。我的昭月还等着它救命。只要救活了昭月,我就是皇家的恩人,是驸马,
我失去的一切都能加倍拿回来。仙缘算什么?我要的是权倾天下,要的是我爱的人。
我这样告诉自己,一遍又一遍。可当我撞开公主寝宫的大门时,龙榻之上,空无一人。
只有一股清冷的桂花香,还未散尽。宫女太监跪了一地,瑟瑟发抖。“公主呢?
”我抓住一个为首的宫女,声音嘶哑。宫女脸色惨白,颤抖着说:“回……回相爷,
公主她……她一个时辰前,霞光满室,羽化飞升了……”“飞升?”我愣住了。
“是……是的,宫里都看见了,一道白光冲上月亮,公主殿下……不,是仙子,
仙子历劫已满,回归天庭了。”回归天庭。历劫已满。我低头,看着碗里那碗血。
它正在慢慢失去温度,变得暗淡,最后化作一滩红色的粉末。风一吹,就散了。
我手上什么都没剩下。就像我的人生。我杀死了能让我一步登天的妻子,
却换来一场镜花水月。我,陈世安,天下最大的傻子。哈哈……哈哈哈哈!我开始笑,
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我好像,真的疯了。
2-----------------我的记忆回到了十年前。
那年我还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书生,屡试不第,盘缠用尽,被赶出京城。回乡途中,我迷了路,
困在一片荒山里,三天三夜滴水未进。我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就在我意识模糊之际,
我闻到了一股奇异的清香。我循着香味爬过去,看见一棵枯死的怪树下,掉落着一枚果子。
那果子长得极像一个三朝未满的孩童,四肢俱全,五官咸备。我吓了一跳,以为是什么妖怪。
可那香味实在太诱人了,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最后的理智告诉我,不能吃。
我挣扎着爬起来,想离它远点。走了两步,我又回头看它。它静静地躺在地上,烈日灼烤下,
表皮开始发皱,那股诱人的香味也淡了下去。它好像……快要枯死了。我心里莫名一动。
我摸了摸腰间,那里还有一个水囊,里面还剩下我舍不得喝的最后一口水。我看着水囊,
又看看那枚果子。我陈世安这辈子,没做过一件亏心事,也没做过一件大善事。
反正都是要死了,不如在死前,做件好事。我拧开水囊,将那最后一口水,
小心翼翼地浇在了果子上。水珠渗入干裂的土地,果子表皮的褶皱似乎舒展了一些。
做完这一切,我再也支撑不住,倒在了地上。我以为这就是我的结局。没想到,
我再次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山洞里,身上盖着柔软的兽皮,身边还燃着一堆篝火。
一个穿着淡绿色罗裙的女子正坐在火堆旁,见我醒来,眼睛一亮。“你醒啦?
”她的声音像山间的清泉,叮咚作响。我挣扎着坐起来:“姑娘是?”她歪着头,
俏皮地眨了眨眼:“我叫参七,你救了我,我自然也要救你。
”我一头雾水:“我何时救过姑娘?”她指了指山洞外那棵枯树:“你给了我一口水,
救了我的命。”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那枚奇怪的果子已经不见了。我心里咯噔一下,
难道……她看出了我的惊疑,抿嘴一笑:“你别怕,我不是妖怪,我是山里的精怪,
受你点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一个读圣贤书的人,本不该信这些。可眼前发生的一切,
让我不得不信。我对着她,深深作了一揖:“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她扶起我:“你的身体还很虚弱,先吃点东西吧。”她递给我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
香气扑鼻。我喝下那碗汤,只觉得一股暖流传遍全身,所有的疲惫和伤痛都消失了。
我从未感觉如此好过。后来,参七陪着我走出了那片荒山。她说她无处可去,想要跟着我。
我看着她清澈的眼睛,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我一个穷书生,孑然一身,多一个人,
也不过是多一双筷子。我不知道,我点头的这一刻,我的人生,已经彻底改变了。
3-----------------回到家乡,我本想继续教书糊口。参七却拦住了我。
“世安,你的才学,不该埋没在这乡野之间。”我苦笑:“我已屡试不第,心气早就磨没了。
”“那是你以前时运不济。”她给我倒了一杯茶,茶水清香扑鼻,“你信我,再考一次,
你一定能高中。”我看着她篤定的眼神,不知为何,熄灭已久的心又重新燃了起来。好,
我就再信一次。我重新拾起书本,日夜苦读。奇怪的是,从前那些晦涩难懂的经义,
如今看一遍就能领悟。写出的文章,也变得字字珠玑,连我自己都觉得驚艳。
参七每天都会为我准备三餐,都是些我从未见过的食材,但味道极好,
吃下去总觉得神清气爽,头脑清晰。她说,这些都是她从山里采的,能补身子。我没有多想,
只当她是精怪,有些特殊的本事。赴京赶考那天,她为我收拾好行囊,将一枚用红绳穿着的,
小小的、酷似人形的木雕挂在我的脖子上。“这是我为你求的护身符,你贴身戴着,
能保你平安。”我笑着应下。一路舟车劳顿,我却丝毫感觉不到疲憊。到了京城,住进客栈,
同住的考生个个面黄肌瘦,精神萎靡,只有我,面色红润,精力充沛。
他们都好奇我用了什么灵丹妙药。我只是笑笑,摸了摸胸口的木雕。我知道,
是参七在保佑我。科考放榜那天,我不敢去看。
是客栈的小二兴冲冲地跑来告诉我:“陈公子!中了!中了!您是状元!新科状元!
”我愣在原地,以为自己在做梦。直到我穿上状元红袍,跨马游街,接受万民朝拜,
我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我陈世安,真的成了状元。我第一个想到的,
就是参七.游街结束,我迫不及待地回到客栈,却发现她不见了。我疯了一样找她,
问遍了所有的人,都说没见过她。我心里一阵恐慌,难道她报完恩,就走了?
就在我绝望之际,我在桌上发现了一封信。“世安,恭喜你金榜题名。
我已为你寻了一处宅子,等你。”信的末尾,是一个地址。我按照地址找去,
那是一座雅致的二进院落,地段清幽。我推开门,看见她正站在院中的梨花树下,
笑意盈盈地看着我。“你回来啦。”那一刻,漫天梨花飞舞,她比梨花更美。我冲过去,
一把将她抱进怀里。“我以为你走了。”我的声音带着颤抖。她轻轻拍着我的背:“傻瓜,
我说了要报恩,怎么会走。”那天晚上,红烛高照,我向她许诺。“参七,从今往后,
你就是我陈世安唯一的妻。此生此世,绝不相负。”她靠在我怀里,笑得很甜。我以为,
我们会这样幸福一辈子。我忘了,人心是会变的。尤其是,当权力和富贵迷了眼之后。
4-----------------当上状元后,我被授予翰林院修撰一职。
我谨记参七的教诲,为人谦逊,做事 diligently。我写的文章,总能切中时弊,
深得圣心。我的官职,也一路高升。从翰林院修撰,到内阁学士,再到吏部侍郎。短短五年,
我便官居三品,成了朝中最年轻的重臣。这一切,都离不开参七。每当我遇到官场上的难题,
她总能三言两语,为我点明关键。每当我处理棘手的政务,
她总能给我提出最精妙的解决方案。她就像一座无穷无尽的宝库,总能在我需要的时候,
给我最大的帮助。我常常好奇,她一个山野精怪,为何懂这么多。
她总是笑着说:“我活得久,见得多罢了。”我越来越依赖她。我觉得,只要有她在,
我就能一直这样平步青云下去。直到我三十岁那年,我被拜为当朝宰相。一人之下,
万人之上。我终于站上了权力的顶峰。那一天,我回到家,看着参七,第一次觉得,
她有些配不上我了。她依旧穿着朴素的棉布罗裙,不施粉黛,素面朝天。而我,
已经是锦衣玉食,出入都有仪仗的当朝一品。她身上的山野之气,和我如今的地位,
格格不入。这个念头一出来,就像疯长的野草,再也无法遏制。
我开始嫌弃她不懂官场的规矩,嫌弃她上不了台面。我参加那些同僚的宴会,
别人的夫人都是珠光宝气,谈吐风雅。而我,只能独自前往。因为我不敢带参七去。
我怕她给我丢人。她似乎也察觉到了我的变化,变得沉默寡言。
她不再对我官场上的事指手画脚,只是默默地为我准备好一日三餐,等我深夜归家。
她的身体也越来越差,脸色苍白,时常咳嗽。我请了京城最好的大夫为她诊治,
都说她只是体虚,需要静养。我嘴上关心,心里却越来越烦躁。一个病恹恹的女人,
对我还有什么用?我需要的是一个能为我增添光彩,能在社交场上为我助力的妻子。
而不是一个只能待在后宅,还需要我费心照顾的病秧子。我开始夜不归宿,流连于教坊司。
那些女子年轻貌美,能歌善舞,比参七有趣多了。每次我带着一身酒气和脂粉味回家,
参七都只是沉默地为我端来醒酒汤,什么也不问。她的顺从,让我更加有恃无恐。我以为,
她会永远这样忍耐下去。直到那场宫宴,我遇见了昭月公主。我才明白,什么叫一见倾心,
什么叫命中注定。5-----------------昭月公主是皇帝最宠爱的小女儿。
传说她出生之时,天降祥瑞,月华满室,故名昭月。她美得不像凡人。肌肤胜雪,眉眼如画,
一身白衣,清冷孤傲,宛如广寒宫里的仙子。宫宴之上,她只对我遥遥举杯,浅浅一笑。
那一笑,让我的魂都丢了。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人。参七的美,是山野的灵动,是溪水的清澈。
而昭月的美,是天上的明月,是雪山之巅的莲花,可望而不可即。我彻底沦陷了。
我开始疯狂地追求昭月公主。我为她写诗,为她作画,搜罗天下奇珍异宝,只为博她一笑。
皇帝似乎也乐见其成,对我与公主的交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成了皇宫的常客,
常常一连几天都待在公主府,与昭月吟诗作对,谈天说地。
我把参七 पूरी तरह से抛之脑后。偶尔回到家中,看到她苍白消瘦的脸,
我心中只有厌烦。“你就不能把自己收拾得利落点吗?整天一副要死的样子给谁看?
”我记得我第一次对她发火,就是因为她在我准备出门去见昭月时,拉住了我的袖子。
“世安,你最近……很忙吗?”她问得小心翼翼。“忙!当然忙!
你以为宰相是那么好当的吗?”我不耐烦地甩开她的手。“我……我只是看你瘦了,
给你炖了汤。”她端起桌上的汤碗,那股熟悉的香味飘来。曾几何时,我最爱她炖的汤。
可现在,我只觉得腻味。“我不喝!以后别再弄这些没用的东西!”我摔门而出,
没有看到她瞬间煞白的脸,和端着汤碗不停颤抖的手。我和昭月的感情,迅速升温。
京城里所有人都说,我陈世安马上就要成为驸马爷了。我沉浸在即将迎娶公主的美梦里,
完全忘了家中还有一个结发妻子。直到有一天,昭月突然病倒了。太医们束手无策,
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的气息一天比一天微弱。皇帝急得白了头,下旨遍寻天下名医。
我守在昭月的床前,看着她昏迷不醒的容颜,心如刀割。我不能失去她。如果她死了,
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就在所有人都绝望的时候,一个自称能治好公主的方士,
被带到了我的面前。那方士仙风道骨,眼神深不可测。他只看了昭月一眼,
便捻着胡须说:“公主殿下此病,非药石可医。”我急忙问:“那该如何是好?
”方士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地说:“公主乃仙子下凡历劫,染了凡尘浊气,才会缠绵病榻。
若想救她,需一味特殊的药引。”“什么药引?”我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方士缓缓吐出四个字。“至纯之心。”6-----------------“至纯之心?
”我皱起眉,“何为至纯之心?”方士解释道:“所谓至纯之心,乃是心思单纯,
未染尘埃之人的心头血。此人最好非人非妖,而是天地灵气所化的精怪。只有这样的心头血,
才能洗去公主身上的浊气,助她渡过此劫。”天地灵气所化的精怪。心思单纯,未染尘埃。
我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参七的脸。她不就是吗?方士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
接着说:“相爷府中,似乎就有一位这样的存在。相爷与她结缘,本是福分。但如今,
是舍一人而救天下苍生公主乃国之祥瑞,还是……就看相爷的取舍了。”他的话,
像一把锤子,重重砸在我的心上。取参七的心头血?我怎么能……她是为了报恩才跟着我,
为我付出了一切。我怎么能对她下此毒手?我的内心在激烈地挣扎。
一边是与我相濡以沫、助我功成名就的发妻。一边是我一见倾心、视为毕生摯爱的白月光。
我做不到。我拒绝了方士。“不行!绝对不行!我陈世安不是忘恩负yì的小人!
”方士只是淡淡一笑:“相爷不必急着回答。公主殿下的时间,不多了。您好好考虑。
”说完,他便飘然而去。我回到公主府,看着床上气若游丝的昭月,她的脸已经毫无血色,
呼吸微弱得几乎感觉不到。太医说,公主可能撑不过今晚了。我的心,像被放在火上烤。
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死。我冲出皇宫,骑着快马,在京城的大街上狂奔。我不知道要去哪里,
我只想逃避。我脑子里一片混乱,方士的话和参七的脸交替出现。
“舍一人而救天下苍生……”“世安,你信我,你一定能高中。”“世安,从今往后,
你就是我陈世安唯一的妻。”“陈相爷,公主殿下快不行了!”各种声音在我脑子里交织,
快要把我逼疯。我猛地勒住缰绳,马儿人立而起,发出一声长嘶。我发现,我不知不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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