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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我的心脏,去救他的白月光

爱吃鸡汤泡饭的固特饭 著

其它小说连载

青春虐恋《他要我的心去救他的白月光讲述主角苏晴顾北辰的爱恨纠作者“爱吃鸡汤泡饭的固特饭”倾心编著本站纯净无广阅读体验极剧情简介:男女情节人物分别是顾北辰,苏晴,十六岁的青春虐恋,暗恋,替身,虐文,现代小说《他要我的心去救他的白月光由网络作家“爱吃鸡汤泡饭的固特饭”所展现了一段感人至深的故本站纯净无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8243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28 02:09:26。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他要我的心去救他的白月光

主角:苏晴,顾北辰   更新:2026-02-28 02: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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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影灯刺得我睁不开眼。我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意识从未如此清醒。麻药正在生效。

我能感觉到冰凉的液体顺着脊椎蔓延,身体像被一寸一寸埋进雪里,从脚尖到指尖,

逐渐失去知觉。可奇怪的是,听觉却灵敏得可怕。隔着那道薄薄的玻璃门,

我听见了他的声音。顾北辰。我听了十年的声音。此刻他正低声说着什么,

语气是我从未听过的温柔。那种温柔,像初春融化的雪水,像他偶尔深夜醉酒后,

对着我这张脸的呢喃,只是那些呢喃,从来没有一句是给我的。“晴晴,别怕。”他说,

“很快你就能好起来了。”晴晴。苏晴。那个睡了三年,被他放在心上三年的人。

而我叫沈念。是他契约三年的替身。我闭上眼睛。无影灯的红光透过眼皮,

整个世界是一片沉闷的血色。三年了。我穿她喜欢的白裙子,弹她最爱的《月光》,

连说话的语气都刻意向她靠拢。只为了在夜深人静时,他能透过我,多看“她”一眼。

多可笑。我曾经以为,三年很长。长得足够让一个人忘记过去,

长得足够让另一颗心慢慢靠近。可原来三年这么短。短到他还没来得及记住我的名字,

就要结束了。门外的声音还在继续。“北辰,沈念她……真的愿意吗?

”苏晴的声音虚弱娇柔,像一只受惊的小鹿,连呼吸都带着破碎感,

“我听说换心脏是很危险的手术,万一她……”“不会有事。”顾北辰打断她。

他的语气平淡。“她妹妹的手术费是三百万。她拿钱,我拿契约。公平交易。”交易。

原来这三年,在他眼里,只是一场交易。我张开嘴,想笑。可麻药已经蔓延到胸口,

我连笑的力气都没有了。手术室的门被推开。脚步声由远及近,橡胶鞋底踩在地板上,

发出轻微的吱呀声。“顾总,麻醉已经完成,可以开始了。”是主刀医生的声音。“嗯。

”顾北辰应了一声。他顿了顿,又补充道。“用最好的药,尽量减少她的痛苦。

”我的心脏猛地缩了一下。他在关心我?可下一秒,他的话就将我打回地狱。

“晴晴需要一颗健康的心脏。不能有任何损伤。”原来如此。不是关心我。

是关心他的晴晴的“容器”。我听见护士在准备器械。金属碰撞的脆响,

在空旷的手术室里格外清晰。冰凉的碘伏涂上我的胸口。从锁骨向下,顺着胸骨中线,

一直涂到肋骨下方。凉意透过皮肤,渗进血管,和麻药混在一起。然后我感觉到那把刀。

我看不见它,但我知道它正抵在我的皮肤上。手术刀的刀尖很凉,

比我身体的任何一部分都凉。它轻轻压下去,划开一道口子。不疼。麻药已经蔓延到全身,

只剩下意识还固执地清醒着。我能感觉到皮肤被拉开,能感觉到肌肉被剥离,

能感觉到肋骨被撑开。那些声音,

剪刀剪开筋膜的咔嚓声、止血钳夹住血管的轻响、吸引器吸走血液的嗡嗡声,

每一道声音都无比清晰。可我不疼。什么都不能把我从这种清醒里拽走。顾北辰没有离开。

他就站在不远处,透过那扇玻璃窗,看着这场手术。看着那颗为他跳动了十年的心脏,

即将被摘除。十年。我喜欢他十年了。从十六岁那年在音乐节上第一次见他,

到今天二十六岁躺上这张手术台。十六岁那年的春天,阳光很好。

我穿着妈妈给我做的白裙子,坐在音乐厅的舞台上,弹《梦中的婚礼》。

那是我练得最熟的一首曲子,闭着眼睛都不会弹错。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去的时候,

台下响起掌声。我站起来鞠躬,然后看见一个男生从观众席跑上来。他穿着白衬衫,

手里拿着一束花,不是那种很大束的玫瑰,只是一小束白色的雏菊,用牛皮纸包着。

“你弹得真好。”他把花递给我,笑着说,“像天使的手。”我愣愣地接过花,忘了说谢谢。

他就站在我面前,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在他肩膀上落了一层金边。那天晚上,

我在日记本上写。“今天遇见一个很好看的哥哥。他说我的手指像天使。他叫顾北辰。

我以后要嫁给他。”多傻。十八岁那年,我家道中落。父亲入狱,母亲病逝,

我放弃了音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开始打工还债。那束雏菊早就干了,被我夹在日记本里。

可那个叫顾北辰的人,我忘不掉。二十四岁那年,妹妹查出先天性心脏病。三百万手术费,

对我这种人来说,是天上的月亮,看得见,够不着。我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出现了。

在一家酒吧里,我弹钢琴赚生活费。中场休息时,有人递给我一杯水。我抬头,

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十年了。他比十六岁时更好看,眉眼间多了几分凌厉,

少了几分少年的柔和。可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他看着我,说。“你的眼睛很像她。

”我愣了一下。“像谁?”他没有回答,只是递给我一张名片。“明天下午三点,

来这个地址。”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天,他在找替身。一个能模仿他沉睡的初恋的女人。

一个能在他深夜回家时,让他恍惚以为“她还在”的女人。“签了这份契约。

”他把文件推到我面前,“三年,三百万。你妹妹的手术费,我出。”我问他。

“我需要做什么?”“穿她喜欢的衣服,弹她喜欢的曲子,在她醒来之前,待在我身边。

”我低头看契约。白纸黑字,条条框框。三年。三百万。和一个我暗恋了八年的人。

我拿起笔,签了。他看了一眼我的名字:“沈念?”“嗯。”他点点头,没再多问。

他不知道我为什么签得那么爽快。他以为是为了钱。是为了钱。可也不只是为了钱。

我爱了他八年。这八年里,我没有一天不在想他。现在他主动出现在我面前,

给我一个待在他身边的机会。哪怕只是替身,哪怕他要的不是我。我还是签了。傻吧。

手术室里,器械的碰撞声越来越清晰。主刀医生在低声说着什么,

护士在报心率、血压、血氧。“心率下降,八十五、七十、六十五……”“正常反应,继续。

”我能感觉到胸腔里那颗心脏,正在越跳越慢。它累了。为一个人跳了十年,

每分钟七十二次的平稳,每分钟一百二十次的悸动。它听过他的情话,

虽然那些情话是对着影子说的。它累了。让它去吧。门外,顾北辰的手机突然响了。

他接起来,声音瞬间变得柔软,像化开的蜂蜜。“晴晴?怎么了?嗯,手术很顺利,

再有半小时就结束了。好,我马上过来陪你。”脚步声渐渐远去。他没有回头。

他甚至没有再看一眼手术台上的我。眼泪从我的眼角滑落,流进鬓角的头发里。温热的,

痒痒的。真好。他终于走了。这样我就可以……放心地死了。意识开始涣散。

无影灯的光晕散开,变成一团模糊的白。耳边医生的声音越来越远,像隔着一层水。

最后的画面,是十六岁那年的音乐节。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舞台上有一架黑色的三角钢琴。

我穿着白裙子坐在琴凳上,手指落在琴键上,弹出第一个音。他站在台下,满眼笑意。那时,

他的眼里只有我。那时,我还不叫沈念。我叫沈念念。是他曾经说过,要念念不忘的人。

可惜他忘了。心电图拉成一条直线。滴——那一声长音之后,我以为一切都结束了。

可我没有消失。我的意识飘在半空,像一片羽毛,轻飘飘的,落不下来。

我看见医生放下手术刀,看见护士拉上白布,看见那枚还带着我体温的心脏被放进冰盒,

匆匆送往另一间手术室。然后我看见了顾北辰。他站在走廊尽头,背对着我,正在接电话。

肩膀微微塌着,是我从未见过的姿态,他在紧张。他在为另一间手术室里的那个人紧张。

我想笑。可我连身体都没有了,拿什么笑呢。就在这时,一股力量猛地将我向后拽去。

像是被卷入深不见底的漩涡,耳边是呼啸的风声,眼前是飞速倒退的光影。我挣扎着,

想要抓住什么,却什么都抓不住。然后,我落在了一个熟悉的地方。落地窗前。凌晨两点。

茶几上摆着一个六寸的芒果千层蛋糕。我低头看自己,白裙子,赤着脚,手里攥着手机。

手机屏幕上是一条没回的消息。“今天回来吃饭吗?”我想起来了。这是三年前。

我第一次以“替身”的身份,住进这栋房子的第一天。也是我二十六岁生日。不,

现在我还不是二十六岁。现在我才二十三岁。刚签完契约,刚搬进来,

刚换上这条苏晴喜欢的白裙子。凌晨两点四十,门锁响了。我立刻站起来,

下意识理了理裙摆。顾北辰推门进来,满身酒气。他脚步踉跄,西装外套搭在手臂上,

领带松了,衬衫领口解开两颗扣子。“你回来了。”我迎上去,“喝酒了?

我给你煮醒酒汤……”话没说完,他突然抱住我。很紧。紧得我有些喘不过气。

他把脸埋在我颈窝里,呼出的热气烫着我的皮肤。我僵在原地,手不知道往哪里放。

然后我听见他说话了。“晴晴……”他声音闷闷的,带着醉酒后的沙哑和哽咽,“晴晴,

你终于醒了……”我的心脏像是被人攥住。一下,一下,攥得生疼。

“你知不知道我等了多久……”他抱得更紧,“三年了,晴晴,三年了……”我抬起手。

我想抱抱他。哪怕他喊的是别人的名字,我也想抱抱他。可我的手悬在半空,

怎么也落不下去。因为我突然想起。刚才,就在手术室外,他对着手机说。“晴晴,再等等,

心脏马上就送到了。”同样的声音,同样的温柔。却从来没有一句,是给我的。

我的手慢慢放下来。然后我轻轻开口,声音很轻,轻得像怕惊碎什么。“嗯。她醒了。

”他没说话。他睡着了。我把他扶到卧室,脱了鞋,盖好被子。他睡得很沉,眉头紧锁,

嘴里还在喃喃着什么。我蹲在床边,看着他。十六岁时,他是台上的光。二十四岁时,

他是契约的甲方。现在二十六岁了,他是喝醉了会抱着我喊别人名字的男人。不。

我现在二十三岁。这一切,才刚刚开始。茶几上的蛋糕还没收。

蜡烛已经凝固成一团白色的泪。我回到客厅,把那根蜡烛从奶油里拔出来,洗干净,

收进抽屉里。然后我坐下来,把那整块蛋糕,一口一口吃完了。吃着吃着,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三年后的今天,我会躺在手术台上,被他亲手送进地狱。而此刻的我,

还傻傻地以为,三年很长。长得足够让一个人忘记过去。芒果很甜。奶油有点腻。

蛋糕真大啊,一个人吃不完。可我还是吃完了。因为后来的我知道,这三年里,每一口苦,

都得自己咽下去。凌晨四点,我在日记本上写。“第一年。他说他等了三年。我等了他十年。

”写完这行字,我抬起头,看向窗外的夜色。三年后的我,正漂浮在半空,

看着二十三岁的自己。我想对她说。别写了,没用的。可我说不出口。因为我知道,

即使说出口,二十三岁的我也不会听。她太傻了。傻到要用三年的时间,

去验证一个早已写好的结局。十二月二十三号,快过年了。那天发生的事,我记得很清楚。

因为那天,我差点死了。琴房,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二钢琴协奏曲,第一乐章。

开头那几个沉重的和弦,像命运在敲门。弹到一半,胸口突然一阵闷痛。我按住琴键,

发出刺耳的杂音。疼,从心口向外蔓延,像有只手攥着我的心脏,一下一下收紧。药。

该吃药了。可药在卧室床头柜里。我扶着钢琴站起来,腿一软,跪在地上。

膝盖撞在大理石地面上,咚的一声,很响。疼。我喘不上气。胸口像压了一块巨石,

每一次呼吸都要用尽全力。爬也要爬过去。我用手肘撑着地,一点一点往前挪。

从琴房到走廊,十五米。从走廊到卧室门口,八米。从门口到床头柜,五米。一共二十八米。

我爬了多久?不知道。我只知道爬到一半的时候,我听见了脚步声。有人回来了。是他。

皮鞋踩在地板上,越来越近。他从走廊那头走过来,路过琴房门口,没有停。

路过我身边的时候,他停了一下。我趴在地上,仰起头看他。他穿着黑色大衣,

手里拎着公文包,像是刚从公司回来。我们对视了一秒。然后他说。“别躺地上,凉。

”他走过去了。脚步声继续,走向卧室,然后传来翻找东西的声音。几十秒后,他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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