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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时光倩影的《邻居是狐仙》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男女主角分别是胡绯,沈清怡的纯爱小说《邻居是狐仙由网络作家“时光倩影”倾情创描绘了一段动人心弦的爱情故本站无广告干精彩内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26144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8 14:48:34。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邻居是狐仙
主角:沈清怡,胡绯 更新:2026-02-18 16: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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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夜访沈公馆民国二十三年的上海滩,秋意已深。白露这天夜里,
法租界金神父路上的法国梧桐落尽了叶子,枝丫光秃秃地戳着铅灰色的天。
沈公馆的三层洋楼亮着灯,奶油色的外墙在夜色里泛着温润的光,
像一块搁在天鹅绒上的和田玉。沈家二小姐沈清怡今夜睡不着。她披了件藕荷色的绫缎睡袍,
赤脚踩在波斯地毯上,走到窗前掀开一角窗帘。街上空荡荡的,只有路灯在风里晃悠,
把梧桐枝的影子摇得支离破碎。公馆对面那幢闲置了半年之久的白俄商人旧宅,
今夜居然亮起了灯。那灯光很奇怪。不是电灯那种稳定的白炽,也不是煤油灯的昏黄,
而是一种幽幽的、带着薄雾的绯色,像黄昏时天边最后一抹霞光被装进了玻璃窗里。
光晕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可仔细看,又什么都没有。“小姐,当心着凉。
”身后传来贴身丫头阿珍的声音,一件薄呢披肩搭上她肩头。沈清怡没回头,
只轻声问:“对面那房子,有人住进去了?”阿珍凑过来看了一眼,咦了一声:“怪了,
下午我路过还锁着门呢。那房子闹过鬼,白俄商人家的太太就是在里头吊死的,
三年都没人敢租。”“闹鬼?”沈清怡淡淡一笑,“这上海滩,到处都是鬼。
是那些在十里洋场飘荡的孤魂——失意的政客、过气的名伶、破产的老板、被抛弃的姨太太。
她自己算什么呢?也许是个活鬼吧。阿珍没听出她话里的意思,只顾着絮叨:“小姐别笑,
是真的。巡捕房的人都说那房子邪性,进去调查的人都觉得背后凉飕飕的。要我说,
新来的这个租客胆子也太大了……”沈清怡没再说话,只静静看着那扇绯色的窗。
不知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那光里有一双眼睛,也在看着她。三天后,
她在自家花园里见到了那个新邻居。那是个极美的女子。
清怡自认为见过的美人不少——百乐门的头牌、电影画报上的明星、豪门公馆里的太太小姐,
各色各样的都有。可没有一个像眼前这个女子这样,让她看了一眼就挪不开目光。
她穿着一身月白色的旗袍,料子是极好的杭罗,在日光下泛着水波一样的暗纹。
旗袍的式样很简单,没有多余的滚边和绣花,可穿在她身上,
偏偏让人觉得比任何华服都好看。她站在花园的铁艺栅栏边上,
微微仰着头看沈公馆三楼那扇爬满常青藤的窗,侧脸的线条柔得能滴出水来。
沈清怡正拿着把花剪修剪入秋的月季,看见她的一瞬,花剪差点剪到自己的手指。
那女子似乎察觉到她的目光,转过头来,微微一笑。“你好,”她说,声音清清泠泠的,
像山泉流过青石,“我是新搬来的邻居,姓胡,单名一个绯字。绯红的绯。
”沈清怡放下花剪,隔着栅栏打量她。走近了看,这女子更美得惊人——皮肤白得近乎透明,
眉眼间有一股说不出的风情,既天真又妩媚,既疏离又亲近。最特别的是她的眼睛,
瞳仁是极浅的琥珀色,阳光下看进去,像两汪深不见底的潭水。“沈清怡,”她点点头,
“沈公馆的。胡小姐是哪里人?听口音不像上海本地。”胡绯笑了笑,
那笑容里有几分促狭:“我呀,从很远的地方来。东北那边,长白山下的小村子,
说出来你也不知道。”“东北?”沈清怡有些意外,“那边不是在打仗吗?
”“所以才逃出来呀。”胡绯说这话时,语气轻飘飘的,仿佛逃难是什么好玩的事。
她伸手摸了摸栅栏上攀着的蔷薇,那花本已过了花期,枝头只剩下几朵蔫蔫的残花。
可她的手指碰到花苞的一瞬,那残花竟微微颤了颤,花瓣似乎舒展了一些。
沈清怡以为自己眼花了,再看时,花还是那几朵残花。“胡小姐一个人住?”她问。
“一个人。”胡绯眨眨眼,“怎么,沈小姐想过来串门?我煮茶很好喝的。
”沈清怡本想婉拒,可话到嘴边,竟鬼使神差地点了头:“好,就今晚吧。
”胡绯笑得更深了,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弯成两道月牙:“那我等你。”她转身离开时,
月白色的旗袍在风里轻轻摆动,裙摆下露出一截细瘦的脚踝,白得晃眼。
沈清怡看着她的背影,忽然觉得有些恍惚——方才她站着的地方,似乎有一股极淡的香气,
不是香水,而是像深山老林里野花和青苔混在一起的味道,清冽又幽远。“小姐,那谁呀?
”阿珍不知什么时候冒了出来,也盯着胡绯的背影看,“长得真俊,比画报上的明星还好看。
”“新邻居。”沈清怡收回目光,低头看自己手里的花剪,
却发现方才差点剪到的那根月季枝上,竟冒出了一个嫩绿的新芽。这月份,月季早该休眠了。
她盯着那新芽看了很久,心里隐约觉得,这个新邻居,怕不是什么普通人。夜里七点,
沈清怡如约去了对面那幢白俄旧宅。阿珍要跟着,被她拦下了。她也说不清为什么,
就是不想带人去。也许是因为那个胡绯看人的眼神太干净,
干净得不像是这个乱世里的人;也许是因为那股若有若无的香气,
让她想起小时候在外婆家后山闻过的松风。门虚掩着,一推就开。屋里没有开电灯,
只在客厅的矮几上点了两支蜡烛。烛火摇曳,把整个空间照得暖融融的。陈设很简单,
甚至可以说简陋——几张旧沙发,一只藤编的茶几,墙角的博古架上空荡荡的,
只放了一只青瓷的花瓶,瓶里插着几枝不知名的白花。胡绯盘腿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
面前摆着一套紫砂茶具。她已经换了一身衣裳,是一件绯红色的长裙,领口开得极低,
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长发松松地挽在脑后,几缕碎发散落下来,衬得那张脸越发小了。
“坐。”她拍拍身边的蒲团。沈清怡在她对面坐下。地毯很软,蒲团很软,烛光很软,
连空气都是软的。她忽然觉得自己像是掉进了一个温柔的梦里。胡绯开始泡茶。
她的手极好看,手指修长,骨肉匀称,指甲是淡淡的粉色,像初春的樱花。
烫杯、洗茶、冲泡、分汤,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比老茶楼的师傅还讲究。茶水注入杯中时,
腾起一股白汽,那香气清冽得像山间的晨雾。“尝尝。”胡绯把茶杯推过来。沈清怡端起杯,
抿了一口。茶汤入口,一股暖意从舌尖散开,顺着喉咙滑下去,一直暖到胃里,
再散到四肢百骸。她忽然觉得浑身上下都松快下来,连日来压在心头的那股郁气,
竟散了大半。“好茶。”她真心实意地赞叹。胡绯笑眯眯地看着她,
自己却不喝:“你喜欢就好。”“胡小姐不喝?”“我不用喝这些。”胡绯摇摇头,
烛光在她眼里跳动,“我喝茶,只是喜欢那个过程。看水烧开,看茶叶舒展,看烟气升起来,
比喝下去更有意思。”沈清怡放下茶杯,看着她:“胡小姐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我见过的人不少,可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我这样的?”胡绯歪着头,笑得促狭,
“我是什么样的?”“说不清。”沈清怡认真想了想,“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
又像是从古诗里走出来的。不像这个时代的人。”胡绯笑出了声,那笑声清脆得像银铃,
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笑够了,她才说:“沈小姐真会说话。我要是从画里走出来的,
那沈小姐就是从诗里走出来的——朱门沉沉按歌舞,厩马肥死弓断弦。沈公馆的日子,
过得也不轻松吧?”沈清怡的脸色微微一变。沈公馆当然不轻松。
她父亲沈子良是上海滩有名的纱厂老板,表面上风光无限,实际上这两年洋货倾销,
国货举步维艰,厂子已经三个月发不出全薪。更要命的是,她大哥沈清源染上了鸦片瘾,
背着家里欠了一屁股债,前些天被债主堵在四马路的堂子里,闹得沸沸扬扬。
她母亲天天以泪洗面,父亲则整日躲在书房里不见人,整个家就像一艘进了水的船,
眼看着往下沉。而她这个二小姐,名义上是待字闺中的千金,
实际上早就被父亲当成了救命的稻草——前些天有人来说媒,对方是开钱庄的孙家,
那孙家少爷是个瘫子,可孙家开出的条件是五十万大洋的注资。父亲虽然没有明说,
可那眼神她看得懂。这些事,她从没对外人说过。“你怎么知道?”她盯着胡绯的眼睛,
那琥珀色的瞳仁里映着烛光,也映着她自己的脸。胡绯没有回答,只是伸手,
轻轻覆在她的手背上。那只手很凉,凉得像玉石,可那股凉意透进皮肤之后,
竟变成了一种奇异的温暖。沈清怡忽然觉得眼眶有些酸,心里那些压抑了许久的东西,
像冰封的河面裂开了缝,底下是汹涌的水。“别怕,”胡绯轻声说,声音软得像哄孩子,
“我就是知道。”烛火跳了跳,墙上的影子也跟着晃了晃。沈清怡低下头,
看着自己手背上那只白皙的手,忽然问:“你是人吗?”话一出口,她自己都吓了一跳。
胡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笑容里没有惊讶,没有恼怒,只有一种了然的温柔。她松开手,
端起沈清怡面前的茶杯,把已经凉了的茶泼进茶洗里,重新斟上热汤。“沈小姐,”她说,
声音轻轻的,“你觉得,什么是人,什么不是人?”沈清怡答不上来。
胡绯继续说:“我在山里待了很久很久,久到记不清年月。有时候看山下的人,
觉得你们很奇怪——明明活不了多久,却要争那么多东西;明明知道会死,
却假装自己不会死。可有时候又觉得你们很可爱,会哭,会笑,会为了一个眼神高兴一整天,
也会为了一句话伤心一辈子。”她抬起头,
烛光在她脸上投下明暗交错的光影:“你问我是人是鬼,是妖是仙,我自己也说不清。
我只知道,我看见你站在花园里剪月季,阳光照在你脸上,你皱着眉,像是心里装着很多事。
我就想,这个人,我想认识她。”沈清怡听着这些话,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
不是害怕,不是惊讶,而是一种奇异的亲近感——仿佛眼前这个不知是人是妖的女子,
比那些所谓的同类,更懂她。“好,”她说,端起茶杯,对着胡绯举了举,
“不管你是人是仙,从今天起,我们是朋友了。”胡绯的眼睛亮了起来,那光芒比烛火更暖。
她也举起自己面前的杯子——那杯子原本是空的,可不知什么时候,竟也盛满了热茶。
“朋友。”她轻声重复这个词,像是在品味什么珍馐,“我活了这么久,
还是第一次有人跟我说,要做朋友。”两只青瓷杯轻轻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窗外的夜风忽然停了,整个法租界都安静下来,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这一刻悄然改变。
那夜沈清怡在胡绯那里坐到很晚。她们聊了很多——聊沈清怡小时候在外婆家采莲蓬,
聊胡绯在山里看过的千年老树,聊上海的天气,聊旗袍的料子,聊百乐门的舞女,
聊外滩的钟楼。胡绯知道很多事,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她会问“电灯为什么一拉就亮”,
也会讲“山里的狐狸会在月圆之夜拜月亮”。临走时,胡绯送她到门口。门外的月光很亮,
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明天还来吗?”胡绯问。沈清怡回头看她。月光下,
这个女子美得不像真的,绯红的长裙在夜风里轻轻飘动,周身似乎笼着一层极淡的光晕。
“来。”她说。胡绯笑了,那笑容比月光更温柔:“那我等你。”沈清怡穿过马路,
走回沈公馆。推开铁门时,她回头看了一眼——对面那幢房子已经熄了灯,
静默地立在夜色里,像一头沉睡的兽。可她分明感觉到,那双琥珀色的眼睛,
还在黑暗中看着她。这一夜,她睡得很沉,没有做梦。第二天醒来,阿珍端着洗脸水进来,
神秘兮兮地说:“小姐,对面那个新搬来的胡小姐,今早出门去买菜了。
王妈在菜市场看见她,说她站在鱼摊前头,那些鱼原本活蹦乱跳的,她一靠近,全都不动了,
跟睡着了一样。”沈清怡没说话,只是笑了笑。窗外,阳光正好。
第二章 狐尾接下来的日子,沈清怡几乎每天都会去胡绯那里坐坐。有时是下午,
胡绯会在花园里晒太阳。她喜欢坐在那把藤编的摇椅上,闭着眼睛,脸朝着太阳,
像是某种在吸收能量的植物。沈清怡隔着栅栏喊她,她才懒洋洋地睁开眼,招招手让她过来。
有时是夜里,就像第一次那样。胡绯会泡茶,偶尔也会摆几碟点心——都是极精致的吃食,
桂花糕、绿豆糕、枣泥酥,味道比老大房的还好。沈清怡问她哪里买的,她就笑,
说:“自己做的,山里带来的方子。”沈清怡从不多问。
她渐渐习惯了胡绯身上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异之处——比如她走路没有声音,
比如她从不怕冷,比如她看着月亮时会露出一种很温柔的表情,像是在看一个老朋友。
这些事,放在别人身上会让人觉得诡异,可放在胡绯身上,只觉得本该如此。这天下午,
沈清怡又去了对面。胡绯没在客厅,她上楼去找,发现她坐在三楼的窗边,望着外面出神。
那扇窗正对着沈公馆,能清楚看见沈家花园里的一切。“看什么呢?”沈清怡凑过去。
胡绯指了指楼下:“那个穿灰布长衫的男人,是你大哥?”沈清怡往下看,
果然看见沈清源站在花园里,正跟一个穿黑马褂的人说话。那人她不认识,尖嘴猴腮的,
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两人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可沈清源的表情很激动,双手不停地比划。
“那人是谁?”她问。胡绯没回答,只是轻轻叹了口气:“你大哥最近是不是欠了很多钱?
”沈清怡心里一紧:“你怎么知道?”“那人是个放印子钱的。”胡绯说,声音淡淡的,
“他在催债,说你大哥再不还钱,就要把沈公馆的房契抵给他。”沈清怡的脸色白了。
她知道大哥欠债,可没想到已经到这个地步。沈公馆是父亲最后的体面,
要是连这房子都保不住……她转身就要下楼,却被胡绯拉住了手腕。那只手凉凉的,
力道却出奇地大:“你现在去有什么用?骂他一顿?替你父亲教训他?
还是你自己去把房契藏起来?”沈清怡挣了挣,没挣开。她回过头,
对上胡绯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那眼睛里有一种沉静的力量,让她的焦躁慢慢平复下来。
“那我能怎么办?”她问,声音有些哑。胡绯松开手,重新望向窗外。
那个放印子钱的人已经走了,只剩沈清源一个人站在花园里,垂着头,肩膀垮着,
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你大哥中的不是毒,”胡绯忽然说,“是瘾。鸦片这东西,
沾上了就是一辈子的事。你给他多少钱,他都填不满那个窟窿。”沈清怡沉默了。
她知道胡绯说得对,可正因为知道,才更觉得绝望。“那……那就这样看着他把家败光?
”胡绯转过头,看着她,眼里有了一丝笑意:“你急什么?我说了没办法吗?”沈清怡一愣。
胡绯站起身,走到房间角落那只博古架前。架子上还是空荡荡的,只有那只青瓷花瓶。
她伸手从花瓶里抽出一枝白花,那花不知是什么品种,花瓣细长,洁白如雪,凑近了闻,
有一股极淡的幽香。“这个给你,”她把花递过来,“回去找个花瓶养起来,
放在你大哥屋里。”沈清怡接过花,满心疑惑:“这有什么用?”“你大哥每天都要抽鸦片,
对吧?”胡绯说,“抽完之后,总会有一阵子迷迷糊糊的。你趁那个时候,把花放在他床头。
连续放七天,七天后,你再看他。”沈清怡盯着手里的花,那花瓣薄如蝉翼,
能看见里面的脉络。她忽然想起阿珍说过的话——菜市场上,胡绯靠近鱼摊,
那些鱼就全都不动了。“这是什么花?”她问。胡绯笑了笑:“山里的花,没有名字。
你就叫它‘醒梦’好了。”沈清怡没有再问。她把花小心地握在手里,对胡绯点点头,
转身下楼。走到门口时,胡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清怡,你信我吗?”沈清怡回过头。
胡绯站在楼梯口,夕阳从窗户照进来,在她身上镀了一层金边。那张脸美得不真实,
那双眼睛却清澈得像个孩子。“信。”她说。七天后的夜里,
沈清源忽然闯进了沈清怡的房间。他脸色惨白,浑身发抖,一进门就扑通跪下了。“小妹!
小妹你救救我!”沈清怡吓了一跳,从床上坐起来,拉着睡袍裹紧自己:“大哥?
你这是干什么?”沈清源跪在地上不起来,双手抓着床沿,
指节都攥白了:“那些鸦片……那些鸦片我闻着就想吐!这七天我一口都没抽,
你知道是什么滋味吗?我浑身像有蚂蚁在爬,骨头缝里都在疼,可我就是不想抽!
我不想抽了!”他说着说着,竟哭了起来。三十岁的大男人,跪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
沈清怡愣在那里,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她想起胡绯给的那枝花,
想起那句“七天后你再看他”。她以为最多是让大哥少抽一点,没想到……“你先起来。
”她下床去扶沈清源,“起来说话。”沈清源被她扶着坐到椅子上,还在抽噎。他瘦了很多,
眼窝深陷,颧骨高耸,可那双眼睛却比从前亮了,不再是过去那种浑浊的、躲闪的目光。
“小妹,”他抓住她的手,“这七天我想了很多。我欠的那些债,我会去还。我去码头扛货,
我去工厂做工,我去拉黄包车,我什么都愿意做。只要……只要你能让我别再碰那东西。
”沈清怡看着他,心里五味杂陈。从小到大,
这个大哥留给她的印象就是纨绔、自私、不成器。父亲骂他,母亲护着他,她就冷眼看着。
可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跪在自己面前,说这样的话。“不是我救的你。”她轻声说,
“是别人。”“谁?我去给他磕头!”沈清怡摇摇头:“你不用去。她……不喜欢这些虚礼。
你要真想谢她,就把自己的日子过好。”沈清源愣愣地看着她,好一会儿才点点头:“好。
我听你的。”送走大哥,沈清怡披上外衣,出了门。月色很亮,照得马路上一片银白。
对面那幢房子还亮着灯,还是那种幽幽的绯色光芒。她穿过马路,推开虚掩的门,径直上楼。
胡绯还是坐在窗边,听见脚步声,回过头来。“来了?”她笑。沈清怡走到她面前,
定定地看着她。烛光在她脸上跳跃,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清澈见底。“你到底是谁?”她问。
胡绯歪了歪头,笑容里带着几分促狭:“你不是已经猜到了吗?”沈清怡深吸一口气。
她确实猜到了,可真的要说出来,又觉得荒唐。“你是……狐狸精?”话一出口,
她就后悔了。这词太难听,带着一股轻蔑和贬义。胡绯却不在意,反而笑出了声:“狐狸精?
嗯,也算对吧。不过我更喜欢人家叫我狐仙。”她站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窗户。
夜风灌进来,吹得她的长发和裙摆一起飘动。月光洒在她身上,那身影美得像一幅画。
“我在长白山下修行了八百年,”她说,声音轻轻的,“本来还差两百年才能修成人形,
可前几年山下打仗,炮火连天,山里也不得安宁。我就想,反正都是乱世,不如出来看看。
走了很久,走到上海,看见这幢空房子,就住下了。”沈清怡听着这些话,心里出奇地平静。
八百年的修行,炮火连天的乱世,从长白山走到上海滩——这些事放在别人嘴里是天方夜谭,
可从胡绯嘴里说出来,只觉得本该如此。“你为什么要帮我?”她问。胡绯转过身,看着她。
月光在她身后,把她的脸映得半明半暗。“我说过了呀,”她笑,“我想认识你。
”“就因为这个?”“就因为这个。”胡绯走近几步,伸手理了理沈清怡被风吹乱的头发,
动作轻柔得像在抚摸什么易碎的珍宝,“我在山里八百年,见过无数生灵,
可没见过一个像你这样——心里装着那么多事,却还要站得直直的,不让任何人看出来。
我看着你,就想,这个人,我想帮她。”沈清怡的眼眶有些酸。她低下头,
不让胡绯看见自己的表情。“还有,”胡绯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带着笑意,
“你是我来上海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朋友有难,我怎么能不帮?”沈清怡抬起头,
看着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那里面有月光,有烛光,还有一种很温暖的东西,像冬天的炉火。
“谢谢你。”她说。胡绯摇摇头:“不用谢。你要是真想谢我,就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以后有心事,别一个人憋着。来找我喝茶。”沈清怡笑了。
这是她很久很久以来,第一次真心实意地笑。“好。”她说。那夜,沈清怡没有回沈公馆。
她就在胡绯那里,坐在窗边,看着月亮一点点升起来,又一点点落下去。
她们聊了很多——聊胡绯在山里见过的老虎和黑熊,聊沈清怡小时候偷吃厨房里的桂花糖,
聊上海的繁华和荒凉,聊乱世里的种种荒唐。天亮时,沈清怡靠在窗框上睡着了。
胡绯把自己的披肩解下来,轻轻盖在她身上。晨光照进来,照在两个人身上。
胡绯看着沈清怡的睡脸,嘴角弯了弯。“傻丫头,”她轻声说,“你以为我帮你,
真的只是因为想认识你吗?”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那只手在晨光里显得格外白皙,
可如果仔细看,能看见皮肤下有极淡的金色光芒在流动。“五百年了,”她喃喃自语,
“终于找到你了。”沈清怡在睡梦中动了动,嘴角也弯了起来,像是做了什么好梦。窗外,
外滩的钟声敲响了七下。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第三章 夜总会沈清源的变化让整个沈公馆都惊动了。沈子良起初不信,
以为又是儿子耍的什么花招。可他亲眼看着沈清源把烟枪砸碎,把烟膏倒进马桶冲走,
又主动去找那些债主一家家磕头赔罪,承诺分期还钱——这才信了。“老二,
你大哥这是中了什么邪?”他问沈清怡。沈清怡只是笑笑:“也许是终于想通了吧。
”她没提胡绯。不是不信父亲,而是觉得这是自己和胡绯之间的秘密,不想让别人知道。
可沈公馆的风波并没有就此平息。沈清源的债暂时压下去了,可孙家那边又来催了。
这天傍晚,沈子良把沈清怡叫到书房。书房里烟雾缭绕,父亲坐在那张红木书桌后面,
面前的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他看起来老了十岁,两鬓的白发比上个月又多了不少。“爸,
”沈清怡在他对面坐下,“您找我?”沈子良看着她,好一会儿没说话。那目光里有愧疚,
有无奈,还有一种沈清怡看不懂的东西。“清怡,”他终于开口,声音沙哑,
“孙家那边……又派人来了。”沈清怡心里一沉,脸上却不动声色:“他们想怎么样?
”“还是那门亲事。”沈子良低下头,不敢看女儿的眼睛,“孙老板说,只要你肯嫁过去,
五十万现大洋马上到账。另外……另外沈公馆的房契,他也可以帮我们从印子钱那里赎回来。
”沈清怡沉默了。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父亲不是在商量,是在通知她。
这个家已经走投无路,她是最后一张牌。“爸,”她轻声说,“那孙少爷是个瘫子。
”沈子良的肩膀抖了抖。“听说还痨病咳血,活不过三年。”沈子良的手也抖了。
“我嫁过去,就是冲喜。冲完了喜,就是守寡。守完了寡,就是一辈子被关在那个大宅子里,
当孙家的活牌位。”沈子良终于抬起头,
眼眶红红的:“我知道……我都知道……可爸没办法啊!你大哥欠的那些钱,利滚利,
再过两个月连利息都还不上了!厂里三个月没发出薪水,工人天天堵在门口要钱!
孙家那五十万,是唯一的活路!”沈清怡看着他,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她恨他吗?
好像也恨不起来。他只是个被时代和命运推着走的可怜人,和她一样。“什么时候?”她问。
沈子良愣了一下:“什么?”“什么时候过门?”沈子良张了张嘴,
好一会儿才说:“孙家说……越快越好。下个月初八是个好日子。”今天是九月廿三,
离下月初八还有十五天。沈清怡站起身:“我知道了。”她转身要走,
沈子良在身后叫住她:“清怡……”她没回头,只是停了停脚步。“是爸对不起你。
”沈清怡没说话,推门出去。走廊里很暗,只有尽头亮着一盏昏黄的壁灯。她站在那里,
看着那盏灯,忽然觉得很累。不是身体的累,是心里的累——累得连哭都哭不出来。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公馆的,等回过神来,已经站在对面那幢房子门口了。
门还是虚掩着。她推门进去,上楼,走到胡绯的房间。胡绯正坐在窗边看书。
是一本很旧的书,线装,纸页发黄,上面的字她一个都不认识。看见沈清怡进来,她抬起头,
脸上的笑容刚展开,就凝住了。“怎么了?”她放下书,站起来。沈清怡站在门口,看着她。
烛光在胡绯身后摇曳,把她整个人都笼在一层柔和的光里。那张脸还是那么美,
那双眼睛还是那么清澈,清澈得能照见自己心里的所有委屈。“胡绯,”她说,声音有些抖,
“我要嫁人了。”胡绯愣了一下。“下个月初八,嫁到孙家。那家的少爷是个瘫子,痨病,
活不过三年。”胡绯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我爸没办法,我大哥欠了一屁股债,
厂里发不出工资,孙家愿意出五十万。我是沈家的女儿,这是我的命。”她说着说着,
眼泪就掉下来了。她已经很久很久没哭过了,久到忘了哭是什么滋味。可这一刻,
那些压抑了太久的东西,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涌出来,止都止不住。胡绯走过来,
伸手把她揽进怀里。那只手还是凉凉的,可贴在脸上,却让人莫名地安心。
沈清怡把脸埋在她肩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胡绯没有说话,只是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背,
像哄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不知过了多久,沈清怡终于哭够了。她抬起头,
看见胡绯的肩膀上湿了一大片,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她哑着嗓子说,
“把你的衣裳弄脏了。”胡绯低头看了看,笑笑:“没事,一会儿就干了。
”她拉着沈清怡在窗边坐下,把她的手握在自己手心里。那双手凉凉的,却让人觉得很暖。
“清怡,”她说,“你信命吗?”沈清怡愣了愣,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
胡绯继续说:“我在山里八百年,见过无数生灵。有的信命,有的不信。信命的,
大多都认了;不信命的,有的改了命,有的被命改了。可不管信不信,
到最后都一样——都得死。”沈清怡听着,不明白她想说什么。“可人跟别的生灵不一样。
”胡绯看着她的眼睛,“人活的时间短,所以总想在这短短几十年里,活出点什么名堂来。
要活出名堂,就不能认命。”沈清怡苦笑:“不认命又能怎么样?我能逃吗?逃到哪里去?
巡捕房会抓我回来,报纸会登我的照片,沈家会被人戳断脊梁骨。到头来,还是得回去。
”胡绯摇摇头:“我不是让你逃。”“那你是让我……”胡绯没有直接回答,
只是问:“你想不想去看看,这上海滩除了沈公馆和孙家,还有什么?”沈清怡愣住了。
胡绯站起来,拉着她的手:“走,我带你去个地方。”半个时辰后,
沈清怡站在一座灯火辉煌的建筑前,目瞪口呆。“百乐门”三个大字在夜色里闪着金光,
门口停满了汽车,穿旗袍的舞女挽着西装革履的客人进进出出,笑声和音乐声从里面飘出来,
热闹得像过年。“这……这是……”沈清怡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她当然知道百乐门。
上海滩最豪华的夜总会,达官贵人寻欢作乐的地方,她只在报纸和画报上见过照片。
可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站在这里。胡绯挽着她的胳膊,笑眯眯地说:“愣着干什么?
进去呀。”“可……可我们没男伴……”胡绯笑出了声:“要什么男伴?
我们自己就是自己的伴。”她拉着沈清怡往里走。门口的侍者看见她们,
眼睛都直了——胡绯今晚换了一身绛红色的旗袍,料子是软缎的,
贴身的剪裁把她玲珑的曲线勾勒得淋漓尽致,领口和袖口绣着金线的缠枝纹,
走动时流光溢彩。她没戴什么首饰,只耳朵上坠了两颗小小的红宝石,
衬得那双琥珀色的眼睛越发勾人。
沈清怡也换上了胡绯给她准备的衣裳——是一袭月白色的软缎长裙,领口开得不高不低,
刚好露出一截细白的脖颈。长发松松地挽了个髻,别了一支珍珠发簪。她站在镜子前看自己,
差点没认出来。这样的两个人走在一起,侍者连拦都不敢拦,只是傻傻地看着她们进去。
百乐门里面比外面更热闹。大厅中央是舞池,乐队在台上奏着爵士乐,
一对对男女在舞池里旋转。周围是一圈卡座,坐满了喝酒聊天的人。二楼是包厢,
栏杆后面隐约能看见一些影子。胡绯拉着沈清怡找了个靠角落的卡座坐下。立刻有侍者过来,
胡绯随口点了瓶酒,又要了几碟点心。“来过这种地方吗?”她问沈清怡。沈清怡摇头。
她确实没来过。沈家的规矩严,女儿家不能抛头露面,更别说到夜总会这种地方来。
胡绯笑了:“那今天就好好看看。看看这些跳舞的、喝酒的、调情的、谈生意的,
都是些什么人。”沈清怡看着舞池里的人。男的穿着西装或长衫,女的穿着各色旗袍或洋装,
脸上都带着笑。可仔细看,那些笑下面藏着的东西不一样——有的是真的开心,
有的是装出来的,有的是为了讨好别人,有的是为了掩饰什么。“你看那边,
”胡绯指了指角落里的一个卡座,“那两个谈生意的,看起来在碰杯,其实都在算计对方。
那个胖子的手在桌子底下数筹码,那个瘦子的眼睛一直往胖子身后的保镖身上瞟。
”沈清怡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见那两个人虽然脸上笑嘻嘻的,可眼神都不对。
“再看那边,”胡绯又指了指舞池边缘的一对男女,“那个女的在讨好那个男的,
可眼睛一直往别处看。那个男的以为自己今晚有戏,其实人家只是在等他掏钱。
”沈清怡忍不住笑了。胡绯的眼睛太毒了,什么都瞒不过她。侍者把酒和点心上来了。
胡绯给自己倒了一杯,又给沈清怡倒了一杯:“尝尝,这叫香槟,洋人的玩意儿。
”沈清怡抿了一口,酸酸甜甜的,还有点扎舌头。她皱了皱眉,胡绯看着她的表情,
笑得更开心了。就在这时,一个穿白西装的男人走了过来。他长得不错,头发梳得一丝不乱,
手里端着杯酒,脸上带着自认为迷人的笑。“两位小姐,”他微微欠身,
“不知有没有荣幸请你们跳支舞?”沈清怡有些紧张,看向胡绯。
胡绯懒洋洋地靠在沙发背上,抬起眼皮看了那男人一眼,嘴角弯了弯。“不好意思,”她说,
声音慵懒得像只猫,“我们不喜欢跟陌生人跳舞。”那男人脸上的笑僵了僵,
可还不死心:“那不知有没有荣幸知道两位的芳名?在下姓周,
在法租界巡捕房做事……”“周先生,”胡绯打断他,还是那副懒洋洋的调子,
“你是想查我们户口吗?”周先生的脸彻底僵了。他讪讪地笑了笑,说了句“打扰了”,
灰溜溜地走了。沈清怡捂着嘴笑,笑得肩膀直抖:“你可真会气人。
”胡绯眨眨眼:“我这还是客气的。要不是看在他没什么坏心的份上,
我让他明天起床发现自己的舌头没了。”沈清怡笑得更大声了。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笑得肚子都疼了。就在这时,
一个声音从旁边传来:“胡小姐?”胡绯转过头,
看见一个穿灰色长衫的中年男人站在卡座边上。他四十来岁的样子,长得普通,
可那双眼睛很亮,看人的时候像能把人看穿。“你是……”胡绯眯了眯眼。
那男人笑了笑:“我姓张,是申报的记者。上个月在法租界的慈善舞会上,见过胡小姐一面。
当时就想认识,只是一直没机会。”申报的记者?沈清怡心里一动。
申报是上海滩最大的报纸,能在那里当记者的,都不是一般人。胡绯淡淡地“哦”了一声,
没有要请人坐下的意思。张记者也不在意,只是笑着说:“胡小姐别误会,我不是来搭讪的。
只是前几天听说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想跟胡小姐求证一下。”“什么事?
”张记者压低声音:“听说胡小姐住的那幢房子,以前闹过鬼。可自从胡小姐住进去之后,
就再也没人见过那鬼了。街坊们都在传,说胡小姐本事大,把鬼给收了。”沈清怡心里一紧。
她看向胡绯,却见她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样子,脸上看不出任何波澜。“张记者,
”胡绯端起酒杯,轻轻晃了晃,“你信鬼吗?”张记者愣了一下:“这个……不好说。
”胡绯笑了:“我是信的。可我不信人比鬼善良。鬼害人,是因为它是鬼;人害人,
是因为他不想当人。这上海滩,每天有多少人在害人,张记者比我清楚吧?”张记者沉默了。
胡绯继续说:“我住的那房子,确实有个女鬼。可她没害过人,她只是可怜。被丈夫抛弃,
被债主逼债,走投无路才上了吊。我住进去之后,跟她聊了聊,她就走了。就这么简单。
”沈清怡听得心惊肉跳。真的有鬼?胡绯真的跟鬼聊过天?张记者也愣了,
好一会儿才说:“胡小姐真是……非同常人。”胡绯笑笑:“张记者要是想写新闻,
就写那些真正该写的事。这上海滩,比鬼可怕的东西多着呢。”张记者看着她,
目光里多了几分敬意。他点点头,说了句“受教了”,转身离开。等他走远了,
沈清怡才拉着胡绯的袖子,小声问:“真的……真的有鬼?”胡绯转过头看她,
眼里有笑意:“怕了?”沈清怡想了想,摇头:“有你在我就不怕。”胡绯愣了一下,
然后笑了,那笑容比任何时候都温柔。“傻丫头,”她伸手揉了揉沈清怡的头发,
“那女鬼早就投胎去了。现在那房子,就我一个。”沈清怡松了口气,
又问:“那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是故意说给他听的?”胡绯眨眨眼:“你说呢?
”两人相视而笑。那夜,她们在百乐门坐到很晚。看了很多人,听了很多事,喝了一瓶香槟。
沈清怡从来没这么放松过,仿佛那些压在心里的东西,都被胡绯一点一点地化解了。离开时,
已经是凌晨两点。外滩的钟声敲响,江风吹过来,带着深秋的凉意。沈清怡打了个寒颤,
胡绯把自己的披肩解下来,披在她身上。“回去吧,”她说,“明天还要应付孙家的人。
”沈清怡点点头,走了几步,又回过头。“胡绯,”她问,“你今晚带我来这里,
是想让我看看外面的世界,对吗?”胡绯站在路灯下,月光和灯光在她身上交织,
把她整个人都笼在一层朦胧的光晕里。她笑了笑,没有说话。
沈清怡继续说:“你是想告诉我,这世界很大,不止沈公馆那一方天地。
就算我真的嫁到孙家,心里也可以装着别的东西。对吗?”胡绯还是笑着,
可那双眼睛里的光芒,比月光更温柔。“傻丫头,”她轻声说,“我不是想告诉你什么。
我只是想让你开心一点。”沈清怡的眼眶又酸了。她深吸一口气,把那点酸意压下去,
对胡绯挥挥手,转身走向沈公馆。走到门口时,她回头看了一眼。胡绯还站在原地,
月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她站在那里,像一株开在夜色里的花,美得不真实,
却真实地存在着。沈清怡忽然想起一个词——狐仙。也许,这就是狐仙吧。
不是传说里害人的妖精,也不是志怪里魅人的妖物,而是一个会在你难过时陪着你,
会在你迷茫时点醒你,会在你开心时陪你笑的人。不,不是人。是仙。
第四章 神仙斗法第二天一早,沈公馆来了个不速之客。那人五十来岁,
穿着一件半旧的灰布道袍,手里拿着一柄拂尘,下巴上一撮山羊胡子,
看着像个走江湖的算命先生。可他进门时的气势不一般——大摇大摆,目不斜视,
连沈家下人递上的茶都不喝,只是冷冷地打量着客厅里的陈设。“你们家最近是不是有邪祟?
”他开口就问。沈子良愣住了。他这几天正为女儿的亲事心烦,哪有心思理会这种江湖术士?
“道长……”他想打发人走。那道长却摆摆手,打断他:“我不是来化缘的,
也不是来算命的。贫道法号清虚,在龙虎山修行三十年。昨夜路过上海,
看见你们家上空有一股妖气冲天,特来查看。”妖气?沈子良更糊涂了。
清虚道长指了指对面那幢房子:“那里面住的,是什么人?”沈子良顺着他的手指看去,
皱了皱眉:“那是新搬来的邻居,姓胡,一个年轻女子。”“年轻女子?
”清虚道长冷笑一声,“那是妖!贫道没看错的话,是只修行了几百年的狐狸精!
”沈子良吓了一跳。他想起女儿这几天总往对面跑,心里隐隐有些不安。这时,
沈清怡正好从楼上下来。她听见了清虚道长的话,脸色一变。“你胡说什么?
”她快步走过来,挡在清虚道长面前,“胡绯是我朋友,不是什么妖!”清虚道长看着她,
目光里闪过一丝怜悯:“姑娘,你被妖物迷惑了。那狐狸精接近你,必有图谋。
若不早日驱除,恐有性命之忧。”沈清怡气得浑身发抖。她想反驳,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她想起胡绯的种种奇异——那凉凉的手,那琥珀色的眼睛,那能让人戒烟的花,
那能看见人心的本事。她确实不是普通人,可她是妖又如何?她是比所有人加起来都好的妖!
“爸,”她转头看着沈子良,“别听这个人胡说。我这就去找胡绯,让她别理这些疯话。
”她转身要走,清虚道长却一甩拂尘,拦在她面前。“姑娘留步。”他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
带着一股说不出的威严,“那妖物既然就在对面,贫道这就去会会她。姑娘若想知道真相,
不妨同去。”沈清怡瞪着他:“你想干什么?”清虚道长没有回答,只是大步往外走。
沈清怡急了,赶紧追上去。沈子良犹豫了一下,也跟了出来。三人穿过马路,
来到那幢白俄旧宅门前。门还是虚掩着,清虚道长一推就开。客厅里,胡绯正坐在窗边喝茶。
她今天穿了一身月白的家常衣裳,长发随意地披散着,看起来慵懒而美丽。听见脚步声,
她转过头,目光从清虚道长脸上扫过,最后落在沈清怡身上。“清怡,”她微微一笑,
“你来了。”沈清怡想说什么,可清虚道长已经抢先开口:“妖孽!见了贫道还不现形!
”胡绯看了他一眼,那目光淡淡的,像看一只聒噪的麻雀:“道长,我在这儿住得好好的,
没害过人,没扰过民。你何必来惹我?”清虚道长冷哼一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你潜伏人间,必有图谋。今日贫道替天行道,容不得你狡辩!”他说着,
从怀里掏出一张黄符,嘴里念念有词。那符纸无风自动,腾地一下燃了起来,化成一道金光,
直朝胡绯射去。沈清怡惊叫一声,想冲过去挡,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弹了回来。
胡绯还是坐在那里,不躲不闪。金光射到她面前一尺远的地方,忽然停住了,
像是撞上了一堵看不见的墙。金光炸裂开来,化成无数火星,四下飞溅,
却连她的一根头发都没伤到。清虚道长的脸色变了。胡绯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
才说:“龙虎山的符箓,就这点本事?”清虚道长咬了咬牙,又从怀里掏出一面铜镜。
那镜子只有巴掌大,背面刻着八卦图案,正面却乌沉沉的,照不出人影。他举起镜子,
对准胡绯,嘴里念的咒语越发急促。镜面忽然亮了,射出一道刺眼的白光。
那白光比刚才的金光更强,直直地照向胡绯。胡绯的眼睛眯了眯。她抬起手,轻轻一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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