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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婚姻后,发现老公是我儿时竹马

秦晚星 著

其它小说连载

主角是指尖兰沐风的虐心婚恋《协议婚姻发现老公是我儿时竹马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虐心婚作者“秦晚星”所主要讲述的是:著名作家“秦晚星”精心打造的虐心婚恋,破镜重圆,追妻火葬场,青梅竹马,甜宠小说《协议婚姻发现老公是我儿时竹马描写了角别是兰沐风,指尖,轻情节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弹欢迎品读!本书共18481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7 10:13:24。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协议婚姻发现老公是我儿时竹马

主角:指尖,兰沐风   更新:2026-02-17 13: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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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雨夜,门外,故人归暴雨像要把这座城市吞掉,电闪划破夜空的瞬间,

我攥着皱成一团的外卖单,在别墅区最深处的独栋别墅前,勉强停稳了电动车。

裤脚早已被溅起的雨水泡透,冷意顺着脚踝往上钻,冻得我指尖发麻。

这单实在太怪了 —— 暴雨夜,偏远到连路灯都稀疏的别墅区,只点了一盒安眠药,

配送费却高得离谱。系统派单时,周围骑手全拒了,只有我接了。我需要钱,

需要攒够下个月的房租,再多离谱的单子,我都得跑。抬手叩门时,我的指尖还在发抖,

不是怕,是冷。门内静得可怕,没有一点声响,仿佛这栋气派的别墅里,根本没有人。

隔了足足半分钟,门锁才传来 “咔哒” 一声轻响,极轻,却在哗哗的雨声里,格外清晰。

门被拉开一条缝,一股清冽又疏离的气息先涌了出来,混着屋内暖光的温度,

与门外的冰冷形成了刺眼的对比。男人站在门内,身形挺拔,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针织衫,

脸色却白得近乎透明,像是很久没有晒过太阳。他的眼极黑,沉沉地落在我身上,一瞬不瞬,

没有半分温度,却又藏着一种我看不懂的、近乎疯狂的情绪。那眼神太吓人了,

像在看一个失而复得的鬼,又像在看一件随时会再次碎裂、消失的珍宝。我后来才知道,

那一刻他的心脏在疯狂跳动,他找了十七年的琳琳,终于出现在他眼前,可我看他的眼神,

陌生得让他窒息。我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攥紧手里的药袋,把它往前递了递,

声音被雨水泡得有些发哑,带着几分职业性的客气:“您好,您的安眠药。”他没接,

目光依旧死死锁在我脸上,一寸一寸,从我的眉眼,到我的鼻尖,再到我的唇角,

像是要把我从发根到脚尖,都刻进眼底,刻进骨子里。那眼神太专注,太灼热,

看得我浑身不自在,连呼吸都下意识放轻了些。我又提醒了一遍,

语气里多了几分不易察觉的局促:“先生,您的药,核对一下吧。”他终于动了,

喉结缓缓滚了一圈,声音沙哑得像是被砂纸磨过,又像是很久没有说过话,

每一个字都带着沉重的疲惫:“你叫什么名字?”我愣了一下,

下意识指了指外卖单上打印的名字,有些疑惑:“订单上有写,我叫林小满。您核对一下,

没错的话,麻烦确认收货就好。”他的眼神猛地一缩,像是被什么东西刺到了一样,

那抹疯狂的情绪瞬间被破碎取代。他重复了一遍我的名字,语气怪异得很,

带着几分难以置信,还有几分我读不懂的绝望:“林小满?”他的心底轰然崩塌,不是琳琳,

她忘了自己叫齐琳琳,忘了他,忘了他们所有的过往。不等我应声,他又追问了一句,

声音更轻,却更戳人:“那…… 以前呢?”“什么以前?” 我彻底懵了。

我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院长妈妈捡到我的时候,我浑身是伤,什么都不记得,

连自己的名字都想不起来。是院长妈妈给我取名林小满,希望我一生平安,小满即圆满。

我活了二十二年,就只有这一个名字,从来没有过什么 “以前”。男人忽然笑了,

那笑扯动了他的唇角,却没有半分暖意,反而比哭还要难看,还要绝望。

眼底的红血丝愈发清晰,像是熬了无数个失眠的夜,又像是压抑了太多太多的情绪,

快要绷不住了。他终于伸出手,接过了我手里的药袋。指尖不经意间擦过我的掌心,

那温度冰凉刺骨,像冰棱一样,让我莫名心头一跳,下意识缩回了手。他抬手时,

宽松的针织衫领口往下滑了一点,一截红色的绳子露了出来,紧紧贴在他白皙的脖颈上。

红绳的末端,挂着一只旧得发白的塑料小兔子,小小的一只,做工粗糙,而且,

兔子的一只耳朵,缺了一角。我只是匆匆一瞥,没往心里去。这年头,

谁还没点藏在身边的旧物,谁还没点不为人知的执念。出于职业习惯,

我还是忍不住提醒了一句:“先生,安眠药不能多吃,一定要按量服用,不然会有危险的。

”“死不了。” 他打断我,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却又沉得压心,

每一个字都带着一种破罐破摔的疲惫,“以前…… 吃过更多。”后来我才懂,

在我消失的那些年,无数个夜晚,他只有靠着安眠药才能勉强合眼,

梦里全是我喊他沐风哥哥的模样。我还想说什么,想再劝劝他,他却已经往后退了一步,

眼神里的所有情绪都瞬间收敛,只剩下一片冰冷的疏离。“砰” 的一声,

门在我面前重重关上。暖光被隔绝,那股清冽的气息也消失不见,只剩下门外哗哗的雨声,

还有刺骨的冷风,裹着我浑身湿透的身子。我站在冰冷的雨里,愣了好几秒,

才后知后觉地皱了皱眉,在心里默默骂了一句:怪人。电动车早就没电了,别墅区太偏远,

暴雨又封了路,我缩在别墅的屋檐下,赶紧打开打车软件,可屏幕上显示,

前方排队七十六人,预计等待时间超过一个小时。风夹着冰冷的雨水,

狠狠砸在我的脸上、身上,寒意顺着皮肤钻进骨子里,冷得我牙齿打颤,浑身发抖。

我把自己蜷缩起来,抱着胳膊,心里又急又无奈 —— 我今晚,该不会要困在这里吧?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的轿车悄无声息地滑到了我的面前,稳稳停下。车窗缓缓降下,

司机探出头来,穿着一身整洁的黑色西装,态度客气又恭敬:“请问是林小满小姐吗?

”我心里一紧,瞬间警惕起来,下意识点了点头:“我是,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是谁?

”“林小姐别担心,” 司机笑了笑,语气依旧客气,“我们老板让我来送您回市区。他说,

这单外卖,辛苦您了。”我们老板?我愣了一下,瞬间反应过来 —— 他说的,

应该是刚才那个买安眠药的怪人,那个问我 “以前呢” 的男人。我犹豫了,萍水相逢,

只是送了一单外卖,接受一个陌生人的接送,实在不妥,而且,他看起来那样怪异,

我心里难免有些不安。可雨势越来越大,没有丝毫要停的意思,我浑身湿透,冷风刺骨,

再撑下去,恐怕就要感冒发烧了。我没什么钱,病不起。最终,我还是咬了咬牙,拉开车门,

坐进了轿车里。一上车,一股温暖干燥的气息扑面而来,瞬间驱散了我身上的寒意。

我刚坐稳,目光就被后座上放着的东西吸引住了 —— 一条干净柔软的白色毛巾,

叠得整整齐齐,旁边还有一杯温热的奶茶,杯身还带着淡淡的温度。我拿起奶茶,

指尖触到温热的杯身,心里莫名一暖。低头一看,杯身贴着一张小小的标签,

上面清晰地写着:全糖,珍珠,去冰。我的心,猛地一沉。这是我喝了整整十年的口味,

从孤儿院长大,第一次喝奶茶,就莫名喜欢上了全糖珍珠去冰的味道,这么多年,

从来没有变过。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连孤儿院的院长妈妈,

都不知道我的这个偏好。他怎么会知道?这个问题在我心底炸开,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一股莫名的熟悉感顺着指尖,悄悄蔓延到心底。我握着奶茶的指尖微微发颤,

心里的疑惑越来越深,司机像是早已熟知流程,没有多余的废话,平稳地开口:“林小姐,

您的电动车,我们会安排人拖回市区,明天您直接去天启集团楼下取就可以,

不会耽误您使用。”“天启集团?” 我茫然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个地方。“嗯,” 司机轻轻点头,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

语气依旧恭敬,“天启集团,就是兰氏集团的总部。我们老板,是兰总。”兰总。兰沐风。

我默默在心里念了一遍这个名字,不知道为什么,心脏忽然没来由地乱了一拍,跳得格外快,

连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那种熟悉感越来越强烈,可我拼命去想,脑子里却依旧一片空白,

什么都记不起来。我看着窗外飞逝的雨景,握着温热的奶茶,指尖的冰凉渐渐散去,

可心里的疑惑和不安,却越来越重。那个叫兰沐风的男人,到底是谁?

他为什么会问我 “以前”?他为什么会知道我奶茶的口味?他看我的眼神,到底藏着什么?

与此同时,别墅二楼。兰沐风站在厚重的落地窗帘后,只露出一双通红的眼睛,

一动不动地望着那辆黑色轿车驶进茫茫雨幕,直至再也看不见踪影。他缓缓抬起手,

指尖轻轻摩挲着颈间那只缺了耳朵的塑料小兔子,动作轻柔得不像话,

仿佛那是世间最珍贵的宝物。眼底的情绪彻底崩溃,红血丝布满了整个眼眶,

泪水在眼底打转,却倔强地没有掉下来。良久,他才低低地、哑声地,

唤出那个藏在心底十七年、日夜不敢忘、刻在骨血里的名字。那声音很轻,很碎,

被哗哗的雨声淹没,连他自己,都快要听不清了。“…… 琳琳。”齐琳琳,

那个小时候总跟在他身后,甜甜地叫他 “沐风哥哥” 的小女孩,

那个亲手给他做了一只塑料小兔子,却不小心摔断了一只耳朵,

哭着说以后再给他做一只更好看的小女孩,那个在十七年前,因为家里破产,突然搬家,

彻底从他世界里消失,让他找了整整十七年的小女孩。他找了她十七年,

熬了无数个失眠的夜,守着这只缺耳的小兔子,甚至因为怕接触其他异性,

怕模糊对她的记忆,患上了严重的洁癖,从不与任何异性亲近。他终于找到她了,可她,

不记得他了,她叫林小满,不是他的琳琳了。雨声哗哗,淹没了所有的思念和绝望,

没有人听见他的呼唤,没有人记得他们的过去,只有他一个人,困在那年的夏天,

困在那场猝不及防的分别里,困在这场失而复得,却又形同陌路的绝望里,无法自拔。

我怎么也想不到,这场雨夜的偶然相遇,只是他蓄谋靠近的开始,而那只颈间的缺耳小兔子,

竟藏着跨越十七年的执念,更藏着我被彻底遗忘的整段青春。2 邻居,试探,

与一纸协议晚上十点,我拖着灌了铅的腿回到小区,刚走进楼道,

就被堆得满满当当的纸箱挡住了去路。搬家公司的师傅哼哧哼哧地抬着大衣柜,

我侧身挤过去时,无意间瞥见阴影里站着一个人影 —— 高、瘦,身形挺拔,

正低声给师傅指方向,光线太暗,看不清脸。我累得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脑子里全是今天跑的几十单外卖,还有淋过的雨,根本没心思多想,匆匆挤过人群,

掏钥匙打开了自己的家门。第二天一早,我被闹钟吵醒,揉着发胀的太阳穴出门。

刚走到楼道口,就闻到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顺着味道看过去,对门的房门敞开着,

里面空荡荡的,却被打扫得一尘不染。我皱了皱眉。这房子空了整整两年,

据说业主一直不肯租,怎么突然就有人搬进来了?我站在电梯口等电梯,随手掏出手机,

习惯性地刷着今天的外卖订单,打发等待的时间,没再多想。忽然,

身后传来房门关闭的轻响。紧接着,一阵沉稳的脚步声传来,停在了我的身侧。

我下意识往旁边让了让,以为是其他邻居,可那人却没动。疑惑之下,我抬头。兰沐风。

我浑身一僵,手里的手机差点没拿稳,呼吸都顿了半拍。怎么会是他?

那个雨夜买安眠药的怪人,怎么会变成我的邻居?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他为什么会搬到这里?我怔怔地看着他,眼里满是猝不及防的惊讶,一时之间,竟忘了说话。

他穿着一身灰色的家居服,领口松松垮垮,少了几分那天雨夜的疏离和冰冷,

多了几分烟火气,手里还拎着一个黑色的垃圾袋,看起来和这老小区里任何一个普通邻居,

没什么两样。只是他眼眶下的青黑比上次更重了,眼下的乌青像是晕开的墨,

眼神落在我身上,又像是穿透了我,落在了很远的地方,看似看着我,又好像根本没看。

只有他自己知道,盯着她的脸,看不够,十七年了,他终于能这样近距离看着她了。

“…… 早。” 他先开了口,声音依旧沙哑得不成样子,像是熬了又一个无眠的夜。

我彻底愣住了,脚步顿在原地,嘴巴张了张,半天没说出话来:“你…… 你怎么在这里?

”他抬了抬下巴,指了指敞开的对门,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我住这里。

昨天搬来的。”为了离你近一点,为了能每天看到你,哪怕只是远远看着,也好。这答案,

他只能藏在心底。“你怎么会 ——” 我想问他,看着不像普通人,

怎么会住这种老旧小区?话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了。“电梯到了。”他没解释,

率先抬脚走进了电梯,手指轻轻按着开门键,侧头看着我,眼神里没什么情绪,

却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意味。我站在原地没动,心里虽有疑惑,

却也没多想 ——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或许他就是喜欢这里的安静。

我语气自然地笑了笑,随口问道:“你看着不像会住这种老小区的人,怎么想着来这儿了呀?

”“安静。” 他看着我,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柔和,又很快被掩饰过去,

只留下一句轻飘飘的话,“…… 适合睡觉。”适合守着你,这是他藏了十七年的心愿。

我瞬间想起了那天雨夜,他手里的那盒安眠药,还有他说的 “以前吃过更多”。

心里莫名一紧,生出几分淡淡的同情,没再多问。电梯门开始缓缓关闭,

他下意识伸手挡了一下,金属门夹在他的指节上,发出一声沉闷的 “咔哒” 声。

我吓了一跳,下意识伸手想拉他的手,又猛地缩了回来,指尖还残留着一丝莫名的慌乱。

可他却像是没感觉到疼一样,忽然笑了。那笑依旧比哭还要难看,眼底的红血丝愈发清晰,

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卑微:“不进来?”只要能和她待在同一个小小的空间里,

这点疼,算什么。我硬着头皮,抬脚走进了电梯,下意识缩到了最角落的位置,

尽量离他远一点。他站在电梯的另一侧,我们之间隔着足足一个人的距离,

空气里弥漫着他身上淡淡的消毒水味,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和那天一样的清冽气息。

余光里,我看见他的手指微微动了动,颈间的红绳又滑了出来,那只缺了耳朵的塑料小兔子,

轻轻晃了晃。他像是怕我看见,又飞快地把兔子塞回了领口,指尖紧紧攥着,指节微微泛白。

这是他们之间唯一的信物,他怕她看见,又怕她永远想不起来。不知道是哪根弦搭错了,

我脱口而出:“你那个挂件…… 挺特别的。”他转头看我,没有说话,

但眼神里带着一股莫名的滚烫。看得我既诧异又有些惊慌。良久,他才收回目光,

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温柔:“…… 嗯。别人送的。

”“是女朋友送的?” 我脱口问出,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脸颊微微发烫,

心里暗自懊恼 —— 我们不过才见了两次面,还不算熟络,我怎么能问出这么冒失的话,

实在是太不妥当了。就在这时,电梯 “叮” 的一声响,一楼到了。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转身就走,背对着我,声音轻飘飘地传了过来:“晚上别点外卖了。我做饭,

…… 多做了一份。”我愣在电梯里,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里暖暖的。

电梯门开始缓缓关闭,他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又猛地伸手挡了一下,这次金属门夹得更重,

他的指节瞬间红了一片,可他却像是毫无知觉。“林小满。” 他叫我的名字,语气很慢,

像是在反复练习发音,又像是在珍惜这三个字,“…… 你吃胡萝卜吗?”他记得,

琳琳从小就不爱吃胡萝卜,哪怕过了十七年,这个习惯,他刻在骨子里。我莫名其妙,

下意识摇了摇头,声音里带着几分茫然:“…… 不吃。”他笑了一下,

那笑里带着几分释然,又带着几分难以言说的委屈,眼眶瞬间红了,

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嗯。我知道。”电梯门终于缓缓关上,隔绝了他的身影,

也隔绝了他那双复杂得让人看不懂的眼睛。我站在电梯里,愣了很久,

只觉得这个人奇怪得很,奇怪到我竟忘了按下开门键,忘了自己还要从电梯里出去。

那天晚上,我忙完外卖回到家,无意间刷到一条新闻,标题赫然写着:京市第一财阀兰家,

正式宣布继承人 —— 兰沐风。新闻上配着他的照片,穿着笔挺的西装,眉眼清冷,

气质矜贵,和白天那个穿着家居服、拎着垃圾袋、住老小区的邻居,判若两人。天啊。

我手里的手机 “啪嗒” 一声掉在沙发上,心脏狂跳不止。原来他就是兰氏集团的继承人,

那个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人。我忽然想起他白天约我吃晚饭的事,

心里瞬间有些局促 —— 我们之间差距太大,我一个普通外卖员,实在不好意思去打扰他,

我吃了桶泡面就早早的睡了,全然不知道他一直在等我。他坐在空荡荡的家里,

看着做好的饭菜慢慢变凉,眼底的落寞快要溢出来,他的小姑娘,还是没有来。从那以后,

我偶尔会刻意避开他,不是讨厌,是觉得自卑,怕自己的窘迫,冲撞了他的矜贵。

早上故意提前十分钟出门,晚上尽量等到很晚才回家,哪怕在楼道里遇见,

也会笑着打个招呼,再匆匆擦肩而过。可他,却像是铁了心要缠着我,

总能找到各种理由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他说自己不会做饭,煮面条都会糊锅,

硬要蹭我的饭;甚至有好几次大半夜,他会轻轻敲我的房门,脸色苍白,

语气带着几分隐忍的委屈,说他胃疼,求我帮他煮一碗热面。可我看他分明不是胃疼,

吃饭的时候一点胃疼的影子都没有。但是看见他吃饭的优雅,我又生不起来气,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连吃面都这么好看。那天,他又约我晚上一起吃饭,

说自己学着做了几个菜,让我尝尝。想起新闻里他的身份,我心里的局促更甚,找了个借口,

说自己晚上要跑单,没时间,拒绝了他。我以为他会知难而退,可我没想到,我刚回到家,

敲门声就响了。打开门,兰沐风就站在门口,手里还拿着自己的碗和筷子,

脸上带着几分无辜,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委屈:“我看你也没时间来我家吃饭。

那不如我来蹭你的饭吧。反正我吃的也不多,你也不差我这一口,对吧。”还没等我拒绝,

他就已经飞快的进来了,坐在餐桌前,看着我炒的两盘青菜,好像看到了最好吃的东西一样,

眼神里带着兴奋,准备开吃了。也是从那天开始,我忽然发现,这个高高在上的兰氏继承人,

好像也有可爱的一面。他经常以各种理由来我家蹭饭,我做饭时,他会站在厨房门口,

安安静静地看着我,不说话,也不捣乱;吃饭时,我多夹了一筷子他夹过的菜,

他的眼睛会瞬间亮起来,像个得到糖果的孩子,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吃完饭后,

他会坐在我那小小的沙发上,长腿委屈地蜷着,却依旧笑得眉眼弯弯,

陪我看那些无聊的综艺。这样的时光,是他偷来的幸福,他多想,能这样一辈子。

我甚至有过一瞬间的恍惚,觉得这样的日子,好像也不错。他温柔又体贴,哪怕身份悬殊,

可待我,却从来没有过一丝一毫的轻视。直到那个 “忘带钥匙” 的夜晚。

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我刚跑完最后一单外卖回到家,就看见兰沐风站在我家门口,

脸色苍白,眼神疲惫,语气带着几分委屈:“小满,我忘带钥匙了,

能不能让我在你家里坐一会儿,等开锁师傅过来?”看着他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心一软,

想都没想就把他让了进来。他看起来那样疲惫,想来是真的遇到难处了,

我实在不忍心把他拒在门外。可就在他转身关门的瞬间,

我无意间瞥见了他对门的房门 —— 那是一扇密码锁,面板光滑,根本没有钥匙孔。

我愣住了,心里掠过一丝疑惑:“你…… 你这不是密码锁吗?”他转过身,没有否认,

反而摆出一副更无辜的样子,眼底还带着几分得逞的笑意:“密码也忘了,麻烦你了,小满。

”他哪里会忘,这密码,是她的生日,刻在他心里的数字,从未忘记。我看着他这副样子,

真是气的不行,又拿他没办法,转身给他倒了一杯热水。他顺势坐在了我的沙发上,

一动不动,像一只大型犬,赖定了我,怎么赶都赶不走。而且,

我还发现了一个秘密 —— 他其实会做饭。后来我偶然路过他的家门,门没关严,

我瞥见他家里的厨房,全套的进口厨具,摆放得整整齐齐,一尘不染,

根本不像是一个不会做饭的人会有的厨房。我只当他是性格古怪了些,待人却很真诚,

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心意,也没有想过他为什么要这样陪着我。人与人之间,

本就该多一份善意,他待我好,我便也真心待他就好。我以为,这样温暖的日子,

会一直这样持续下去。可我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平静。

那天下午,我正在跑单,手机忽然响了,是孤儿院的院长妈妈打来的。

院长妈妈是个温柔又有文化的人,说话轻声细语,平日里最是心疼我们这些孩子,

从来不会主动麻烦我们做什么。电话接通后,院长妈妈的声音带着几分淡淡的哽咽,

却依旧温柔,语气里满是不舍:“小满,你忙不忙?要是不忙,

就回孤儿院看看吧…… 这里,快要拆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咱们这个家了。”我心里一沉,

瞬间慌了神,手里的外卖箱差点掉在地上,声音里满是慌乱:“院长妈妈,怎么回事?

好好的,怎么就要拆了?”院长妈妈轻轻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不舍,

却依旧温柔地安慰我:“傻孩子,别慌,是开发商买了这块地,要建楼盘。我给你打电话,

就是想让你最后再回来看看,看看这里的一草一木,看看院里的孩子们,以后,

我们就要搬去别的地方了,只是…… 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聚在一起。”我握着手机,

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孤儿院是我唯一的家,是院长妈妈收留了我,含辛茹苦把我养大,

院里的孩子们,都是我最亲的亲人。我不能看着它就这么被拆掉,

不能看着院长妈妈和孩子们无家可归。“院长妈妈,您别担心,” 我咬着牙,擦掉眼泪,

语气坚定,“我这就回去,我一定会想办法,保住孤儿院,保住我们的家。”挂了电话,

我飞快送完手头的单子,赶往孤儿院。赶到孤儿院时,院长妈妈正站在门口,

温柔地抚摸着身边几个年幼孩子的头,眼底满是不舍,却依旧笑着,耐心地安慰着孩子们,

没有一丝慌乱和抱怨。院里的孩子们,一个个都低着头,脸上满是难过,却没有哭闹,

乖乖地站在院长妈妈身边 —— 院长妈妈总是这样,用温柔和耐心,教会我们坚强。

“院长妈妈。” 我跑过去,紧紧抱住院长妈妈,声音里满是哽咽,“我回来了,

我一定会想办法保住孤儿院的。”院长妈妈轻轻拍了拍我的背,温柔地笑了笑:“傻孩子,

别给自己太大压力,我就是想让你回来再看看。”我摇了摇头,眼神坚定:“院长妈妈,

这是我们的家,我必须保住它。”我环顾四周,忽然想起了兰沐风。他是兰氏集团的继承人,

或许,他能帮我。这个念头一出,我就立马下定了决心 —— 不管行不行,我都要去试试。

这是我第一次,主动敲响了他的房门。门开了,一股比上次更浓的消毒水味扑面而来。

他的家里极简,黑白灰的装修风格,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冷清得让人觉得,

连空气都是冷的,没有一丝烟火气,就像他这个人一样。我没有心思欣赏他的房子,

也没有心思和他周旋,开门见山,语气里带着几分恳求,

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兰沐风,能不能…… 不拆孤儿院?那是我唯一的家,

院里还有很多孩子,我们不能没有它。”他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份文件,听到我的话,

缓缓抬起头,眼神冰冷地看着我,没有一丝温度,仿佛我们之间,

从来都没有过那些亲近的瞬间。他的心跳快到失控,机会来了,

他终于有一个名正言顺留住她的理由了。可我不知道的是,在我说出这句话的那一刻,

他的心里,早就乐开了花。他等这一天,等了太久太久,等一个能名正言顺留住她的理由,

等一个能把她绑在自己身边的借口。他放下手里的文件,身体微微前倾,眼神依旧冰冷,

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我能得到什么?”我咬了咬牙,心里清楚,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语气坚定:“只要你能帮忙保住孤儿院,

条件你开,我能做到的,一定做到,哪怕是让我做牛做马,我也愿意。”他看着我,

沉默了良久,忽然站起身,转身走进了书房。很快,他手里拿着一份文件走了出来,

轻轻放在我面前的茶几上。文件的封面上,几个加粗的黑体字,

刺得我眼睛生疼 ——《婚姻协议书》。他…… 要娶我?我愣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手指颤抖着,伸手拿起那份协议,指尖冰凉。我抬起头,看着他,声音里带着几分难以置信,

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 为什么是我?”他没有看我,转身走到落地窗前,

背对着我,望着窗外的夜色,声音沙哑得不成样子,

语气里带着几分刻意的冰冷:“出身干净,没背景,好控制。”他怎么敢说,

因为你是我找了十七年的琳琳,因为我想娶你,想和你过一辈子,

哪怕是以这样冰冷的交易方式。我看着他的背影,忽然笑了。那笑比哭还要难看,

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紧紧攥住,疼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可一想到孤儿院,

想到院长妈妈和孩子们,我就把心里的委屈压了下去。“兰总调查得真清楚。

” 我语气平淡,可指尖却攥得协议发皱,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 只要能保住孤儿院,

不管是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他转过身,眼眶通红,红血丝布满了整个眼眶,

可脸上却依旧是那副冰冷的表情,语气强硬,带着几分不容拒绝的意味:“签。做我妻子,

三年。我帮你保住孤儿院,三年后,离婚,两清。”他说得斩钉截铁,

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交易,可只有他自己知道,每一个字,都像是在割他的肉,

疼得他几乎无法呼吸。我没有看见,他背在身后的手,紧紧攥着那只缺耳兔子,指节发白,

指尖微微发颤,仿佛要把那只兔子,攥进自己的骨血里。我拿起茶几上的笔,没有再犹豫,

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 林小满。我以为,这只是一场交易。

他得到一个 “好控制” 的妻子,我保住我唯一的家,三年后,各自安好,两不相欠。

可我不知道,他心里藏着一个秘密,一个藏了十七年的秘密。在我六岁那年,

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夏天,我曾把一只喜爱的塑料小兔子,塞进他的手里,仰着小脸,

甜甜地对他说:“沐风哥哥,你长大要娶我当你老婆哦。”那句话,我忘了,可他,

记了十七年。保住孤儿院,从来都不是他的目的。留住我,才是。他找了我十七年,

失去了我十七年,他再也不能,承受一次失去我的痛苦了。哪怕,是以这样的方式,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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